圣理华于2008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批准成立,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树立以“舍得、专业、诚信”的企业文化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增值服务的理念下,圣理华得到了各方的关注和成长。目前在顺德和广州开发区都成立了分公司。 成立仅八年就荣获了2016年全国二星级专利代理机构称号(全国44家),领头人顿海舟女士更是荣获全国五星级专利代理人(全国9人)和全国第1期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广东省50人)的称号。
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简介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而对专利实施许可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八号局.长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代.办处办理备案。对备案审查合格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代.办处将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二、备案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三、受理范围
(一)受理双方皆为中国大陆当事人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注销申请。
(二)不受理任意一方当事人涉及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注销申请。如有涉及,当事人需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事务服务处办理。
四、申请文件准备
备案人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申请表上的所有项均需填写。如当事人委托第三方办理,代理人信息填写在申请表相应位置,许可方声明要全部标注打勾,并由全体专利权人签章,申请表格请参照附件;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专利授权情况,合同有以下两种类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合同范本请参照附件;
(三)许可方、被许可方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明如身份证(个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营业执照副本须盖章);
(四)委托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办理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共同委托的授权委托书;
(五)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审核期限
代.办处收到合格文件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明。
六、需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情形
当事人双方如果有一方是香港、澳门、台湾、国外的。
七、不予备案的情形
(一)专利处于年费滞纳期内、专利权终止、被宣告无效、专利申请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
(二)未经共同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同意,其中一方擅自与他人订立专利合同的;
(三)同一专利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四)专利合同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限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八、备案费用
广州代.办处免费为当事人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